教材管理是学院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。为满足教学需要,稳定教学秩序,保证教材供应,杜绝教材征订工作中的重订、错订和漏订现象,防止教材的积压和浪费,使教材管理工作有序和规范,特制定本规程。
1.外购教材征订
1.1教务处按教材征订目录,每年组织两次教材征订工作。六月初征订本年秋季使用教材十二月初征订次年春季使用教材。
1.2各教学系应根据学院教学计划、课程教学大纲和所承担的教学任务,参照征订目录及时完成教材的征订工作。由教研室主任填写征订单,经系主任审批后,在规定时间内送教务处汇总,截止期分别为每年6月15日和12月5日。
1.3为防止发生重订、漏订和错订等情况,造成对教学的影响和积压浪费,教材的征订应由教研室集体讨论,教研室主任负责。教务处不受理个人任何征订的教材。未经教务处同意,教研室及个人不得自行订购教材。库存教材未使用完或处理之前,一般不订购新教材。
1.4征订教材时,要注意教材的出版周期,酌定用书届数。
1.5教材一经征订,即不可随意变更。如确因教学计划变动或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教材时,应提出申请,经教务处批准后给予更换。对原订教材的报废,应由提出更换的部门写出书面申请,报教务处审批、备案。
1.6如需订购目录之外的教材,应写明作者、版别和出版社社名,教务处负责采购。若无法购到,教研室应自编讲义或提出改用其他教材。
1.7各类教学参考书均不列入教材采购范围。
1.8教材管理人员应落实教材征订的组织工作。提供教材库存信息、发放征订目录和教材征订表,认真做好征订教材数量的核定、预订、提货和发放工作,做好防潮、防毒和防火等安全保卫工作。每学期进行一次库存盘点并进行财务核实。
2.教材发放
2.1凡属本院各专业课程使用的教材,统一由教务处组织供应,学生不宜在外盲目购买,以避免版本不同而影响教学。
2.2发放教材的时间安排在每学期报到注册的同一天,以班为单位集体发放。
2.3学生零星购买教材,可在每周星期一、三、五上午,到教务处开具付款通知,凭通知到学院财务部门付清书款后,凭收据在教务处书库取书。
2.4学生在领取教材时,应当面清点,做到数量和品种与所需相符。如班内人数有变动,应及时联系更正。遇有学生退学教材多余时,应在一星期内把多余教材退回。退回教材必须无污损、无书写痕迹、完整无缺。教务处在结账时,将根据领书卡上的数字在全班统扣书款。
2.5选修课教材由于混合编班,书款无法在班级统扣,要求学生临时购买,手续与第3条相同。
2.6担任教学工作的教师,凭教学任务书到书库填写领用单,经系主任签字后,发放教材一册(套)。同一版本教材要使用两轮后方可重领。实验指导人员一般只发实验教材。
2.7承担外单位讲课或各系在学院内计划外办班的教师所需用教材,一律按书价付款供应。
2.8进修教师、旁听人员所需教材,由本人自费购买,教务处可协助供书。
2.9书库教材一律不得外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