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贯彻中央、部委、学院禁烟规定,落实2016年学院 “高标准,严要求,着力内涵建设,推动持续发展”的工作主题,严抓内部管理,构建和谐、健康、文明的育人环境,经贸物流系决定在全系学生中开展全面“禁烟”,特制定本规定:
一、开展控烟宣传
吸烟危害健康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,全世界每年因吸烟死亡达250万人之多,烟草已被国家确定为一级致癌物。吸烟者比不吸烟者的肺癌的概率高10到30倍,90%的总死亡率是由吸烟所导致。有资料表明,长期吸烟者的肺癌发病率比不吸烟者高10-20倍,喉癌发病率高6-10倍,冠心病发病率高2-3倍。循环系统发病率高3倍,气管炎发病率高2-8倍。自觉养成不吸烟的个人卫生习惯,不仅有益于健康,而且也是一种高尚公共卫生道德的体现。要求加强禁烟宣传教育。要求自即日起,一周之内各班开展主题班会,集中进行禁烟教育。
二、学生“禁烟”要求:
1.严禁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公共场所(包括教室、宿舍、食堂、楼道、卫生间、校园等公共场所)吸烟;禁止学生在校门外及其周边吸烟。
2.系部各班级班主任为本班禁烟工作第一责任人,负责本班禁烟工作的宣传、教育、监管,要采取得力措施查处本班学生的吸烟行为,加强对学生教育管理。各班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学生带烟情况,一经发现,全部没收,交至系办。
3.系部每日安排老师、系团总支干部巡查学生抽烟情况。
4.系部由年轻老师组建禁烟巡查小组,经常巡查。
5.发现学生抽烟行为,一律带到系办,先由班主任认领;然后系部登记在案,记入本人档案,再交由班主任进行思想教育。第一次发现抽烟的,书面检讨500字,累犯的要加强惩罚措施,并由系部进行思想教育和劳动教育。
6.发现其他系部学生吸烟,核实后并交至其系部处理。
7.实行“一票否决制度”,凡有吸烟违纪记录的学生,取消当学期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等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。
全系师生对于在校园内学生吸烟的违纪行为,均有劝阻、举报的权利和义务。此规定从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,望全系学生自学遵守并相互监督,为创建平安、和谐、无烟校园做出努力。
经贸物流系
【发布时间:2016/4/25】